程亦骁

我流写手程三俗。
大本命佐伯大地。
产出即真爱。
感谢您的喜欢。

【楚郭】叫你不填坑(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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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有大量红火CP!(但我觉得我也没实质性写啥

食用愉快呀w


说归说,但真正看到郭长城穿上礼服的时候,楚恕之还是被惊艳了一把。

平常郭长城除了牛仔裤和灰不拉几的上衣之外就没怎么换过衣服,即便是这样楚恕之也觉得郭长城的样子很像是蒙了尘的珍珠。

但他真正打扮一番之后,楚恕之忽然觉得,这珍珠上面的灰尘被擦掉了。他散发着耀眼而夺目的光泽,好像是要将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他身上。

不得不说,赵云澜是相当会打扮人的,他把郭长城的头发梳得锃光瓦亮,所有的碎发都别到耳后去了——楚恕之怀疑,为了给郭长城做这个发型,赵云澜找来的这个理发师得用去了家里一大半的定型啫喱。

似乎是为了突出郭长城的“文人气息”,赵云澜特地给郭长城配了一副金边眼镜儿;化妆师在郭长城脸上略微扫了扫,这个平常总是一脸弱气的大男孩儿忽然就显得精明了起来。

赵云澜还给他套了个棕黄色的外套,里面是修长听挺拔的衬衫。

郭长城的身材原本就是修长型的,哪怕这几天天天跟着楚恕之跑圈儿锻炼也还是一样的修长和秀气。

“楚哥,你也快点换衣服啊!”

郭长城忍不住催促着楚恕之,眼睛里面满满当当写着期待。看到郭长城如此期待,楚恕之也只好点了点头,换上了一身换上了一身新衣服。

他穿了一件黑色的西装,还打了个精致的领结——不得不说赵云澜找来的那个造型师是相当会打扮人的,恨不得“将两个人的荷尔蒙散发到极致”一般,将两个人都打扮得帅气异常。

原本就是想要看楚恕之换装的郭长城,觉得自己的心脏一瞬间门就被击中了。他忽然有些害羞,不知所措地搓了搓自己的脸,像是第一次去相亲的大姑娘:“楚、楚哥,你可真好看啊!“

“傻样儿。”

楚恕之抬手捏了捏郭长城手感很好的脸,觉得这小孩儿真的是越长越可爱了。他揉了揉郭长城的脑袋,低低在他额头上落下了一个软绵绵的吻:“走吧,去宴会?”

“好!”

郭长城迫不及待地想要把楚恕之介绍给他身边的每一个人认识,迫不及待地想要把他们两个人之间的关系给公开了。虽然是一场联谊,可是按说应该是让单身的林静去的。不过林静的长相着实太过委婉,所以赵云澜不愿意让他去郭长城倒是也能理解。

可是他去了,楚恕之就一定得去。他倒是知道楚恕之的性子,所以这局势倒是也明朗。

“楚哥,咱们还是去上次的龙城大酒店?”

郭长城疑惑地看了一眼楚恕之,后者揉揉他脑袋:“你跟着我就行,掉不了。”

“我不是这个意思!”

郭长城不知道联想到了什么,忽然又脸红了一下。楚恕之沉默了一会儿,又道:“对了,你要是喝酒,我也不拦你。”

他不说还好,这句话刚一说完,郭长城立刻就“蹭”地一下子红了脸,立马联想到了什么非常非常不好的东西,红着脸摇头:“楚哥,你也太坏了!”

“嗯?”

故作无辜状的楚恕之在郭长城脸上捏了一把,嗯,手感不错。

不得不说郭长城是真的很会长,该修长的地方修长好看,那双手修长得叫人忍不住遐想非非;楚恕之想,以后非得叫郭长城自己扩张一次给自己看看才行;然而小孩儿的脸上和屁股上却都有一点肉感,并不属于“肥胖”或者是“丰满”的类型,单纯是有点儿肉,摸起来手感很好的类型。

“楚哥!”

郭长城气呼呼地喊了一声,然后坐上了楚恕之的车。赵云澜开得这个图书馆属于钱多事少的好单位,除了这种联谊之外基本上是下班时间就不需要提及工作的地方。他平常也没事儿就不让员工加班,隔三差五还得放个假:他跟沈美人有约。

这次让郭长城去联谊,也是看着他好欺负。不过这次祝红也去,他见了对方多少觉得有些尴尬,才让郭长城替自己去。

刚到酒店门口,郭长城就见着了祝红。她穿了一身非常漂亮的红裙子,一看就是精心打扮过的;看到车上下来的人是郭长城而不是赵云澜,祝红的目光明显失落了许多。

“红姐,你今天可真漂亮!”

“你也不赖啊!诶,你家那口子怎么舍得换衣服了?”

在祝红的印象之中,楚恕之平常换衣服的次数还真的不是很多,容易给人造成一种“他平常只有这一件衣服”的错觉。当然,只有跟楚恕之同居了的郭长城明白,他楚哥的衣服其实是天天换的,每一件衣服上面都有着细微的差别。

“啊,楚哥……”

郭长城有些羞涩地抬起脑袋来看了看楚恕之,脸上挂着微笑。楚恕之揉了揉郭长城的脑袋,像是在安抚他的情绪。郭长城低下了脑袋,又想起什么似的,在楚恕之的脸上亲了一口。

“得了得了,你俩这次是来联谊的还是来撒狗粮的?”

祝红给这俩人翻了个白眼儿,随便找了个地方坐下了。说实话,郭长城对这种宴会也不是很感兴趣,所以本着就近原则,他就跟着楚恕之坐在了祝红的旁边。

刚巧,就碰见了个熟人。

“火哥!”

郭长城远远看到一个帅哥,冲他打了个招呼。被称作“火哥”的人见着郭长城,便冲他挥了挥手,然后大步走了过来:“你怎么来了?”

“啊,我单位联谊,老板有事不在,就让我过来了。对了,你怎么会在这里啊?“

“一样的,联谊。我单位的单身汉都娶了的娶了,嫁了的嫁了,就我一个还单着,就被组织发配过来了。“

郭长城叙旧完了,才想起自己还没介绍身边的人:“啊,这个是我爱人,楚恕之。楚哥,这个是野火哥,是我特别好的一个朋友!“

“朋友?“

楚恕之皱眉:怎么之前没听说过郭长城有这么一个朋友?

“火哥原来是健身馆的健身教练,我俩一起发过传单,就认识了。“

在郭长城确定做专职写手之前,他曾经做过很长一段时间的零工。而野火家里有许多个弟弟,一直也有许多份工作;郭长城之前还会固定给野火打钱,但是野火一次都没有收过,也就变成了隔三差五去野火家里送送东西。

野火家里的“弟弟”大多数都是他捡来的孤儿,并不是真正有血缘关系的弟弟。所以,郭长城一直觉得野火是个非常伟大的人,两个人也算是“志同道合”的好战友。

听郭长城介绍完了野火的经历,楚恕之莫名其妙有点儿危险感。

“怪不得最近都不来我家了,原来是忙着谈恋爱去了!长城,不够意思!”

野火拍了拍郭长城的肩膀,活像是个妹妹要出嫁的老哥——虽然他这不是妹妹而是弟弟。

一旁地祝红抬眼看了看野火,一眼就瞅见野火下巴上面一块不大不小的疤痕,顿时就失去了兴趣,捧着酒杯一个人喝得起劲儿。野火爱操心的性格一下子就上来了,看郭长城似乎跟祝红认识,使了个颜色;郭长城也不是真的傻子,立刻就明白了野火的意思:“红姐,你别喝了!”

“小郭儿,你没事儿管我干什么?”

祝红的语气很不客气,而野火干脆坐到祝红的对面:“一个人喝酒多没意思?来,我陪你!”

祝红抬眼看了看野火,觉得这人要是没有脸上那块疤痕也许是个帅哥。算了,反正今天这场联谊大多数人也都是认识的,她一个都没看上,好容易来了个质量勉强算是不错的帅哥,她也就忍了:“成,不醉不归啊!”

说实话,关于赵云澜,祝红说一点儿都不介意那是假的。她打初中起就跟赵云澜认识,喜欢了这人十几年,十几年如一日的喜欢最后却换来了赵云澜的一句“我是弯的,姑奶奶您趁早放手”——这话十一年前赵云澜就说过,可是是她犯贱,就是喜欢,到底是刻骨铭心的喜欢。

如今赵云澜有意躲着她,她更是难过。这口闷酒喝了大半天,最后喝得上头:“姑奶奶我到底哪点儿不好了!”

她尤其不甘的是,赵云澜宁可跟沈巍一起“历尽千辛万苦”也不肯喜欢她。她知道,赵云澜为了跟沈巍在一起,其实也承受了许多;赵云澜家大业大,而沈巍不过是个没什么背景的毛头小子,赵云澜他爹为此找了沈巍好几回。

可是两个人就是情比金坚,就是无论如何都不肯分手。有时候祝红都替赵云澜累得慌,可是赵云澜就是不撒手。

她越喝越郁闷,没多久就醉眼朦胧。

等到郭长城注意到这一点的时候,祝红已经烂醉如泥,倒在桌子上不省人事了。他暗道不好,抬头相当无助地看了一眼楚恕之:“楚哥,怎么办啊?”

“还能怎么办,送她回去呗!”

楚恕之心有不悦地想着今天晚上想要早点儿回家跟郭长城这样那样的计划兴许又得推迟一番,就听到勉强还能保持清醒的野火道:“我可以送她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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